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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气(688776) -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 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 域。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