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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688515)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在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进行的调查过程中,公司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认 为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并保证上 述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作为其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