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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伦药业(00242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KELUN PHARMAKELUN PHARMA(SZ:002422)2025-10-30 12:00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 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董事会秘 书任职资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或其他有关规则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 其他情形。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 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