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药业(002422)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 券投资;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业 务,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行为应适用本制度规定,但下列情形除外: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五)作为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 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但分拆上市的控股子公司可结合 本制度,依法制定该等子公司及所属机构相应的管理制度,经该等子公司履行 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