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0026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规范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 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产品战略,以获取 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 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 项目资本增减等。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