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00261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机制,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确保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广东长 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章 定义及基本原则 第四条 子公司的设立(包括通过并购形成子公司)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符合公司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 第三章 子公司治理结构 第五条 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根据子公司具体经营需求决定是否设立董 事会(或执行董事,下同)及监事会(或监事,下同)。如子公司依法不设立董 事会和监事会的,本制度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关规定不适用。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建立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