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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CHANT GROUPCHANT GROUP(SZ:002616)2025-10-30 12: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 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办法》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