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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CHANT GROUPCHANT GROUP(SZ:002616)2025-10-30 12: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或者 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 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承担忠实勤勉义务,当自身利益与公 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时,应当将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置于自身利益之上。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行为,切实保护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广东长 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以下简称"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