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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CHANT GROUPCHANT GROUP(SZ:002616)2025-10-30 12: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明确经营性资金 往来的结算期限,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 第六条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 1 页 共 5 页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