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002616) - 印章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维护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管 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 行为,以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的管理。 3、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 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工程项目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董事会印章,以及 部门职章等各种用于明确公司对外、对内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印鉴。印章形态包括实 体印章和电子印章,其中实体印章可以用不同材质刻制。 4、部门职章只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内部管理工作需要,对公司(子公司)不产 生法律约束力。 5、除法律法规明确不适用的情形或第三方监管机构明确必须要求提供纸质盖章文 件外,电子印章的适用范围与实体印章一致。加盖电子印章的公文、证照、协议、凭据、 流转单等各类电子文件与加盖实体印章的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 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相关法律明确不适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