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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CHANT GROUPCHANT GROUP(SZ:002616)2025-10-30 12:0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以 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负责人,公司会计、 审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