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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集团(0026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CHANT GROUPCHANT GROUP(SZ:002616)2025-10-30 12:00

广东长青(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包含全体独立董事。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 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2日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豁免通知时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如 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