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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00207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KAIRUIDEKAIRUIDE(SZ:002072)2025-10-30 12:00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优化 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会的领导 下开展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 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