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002072) - 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10月)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五)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守证券法律法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 主要负责人)须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提 升规范运作水平。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其所管 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