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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0020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KAIRUIDEKAIRUIDE(SZ:002072)2025-10-30 12: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涉及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完 善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独立董事,并 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