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00207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 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 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的公司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