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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00207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KAIRUIDEKAIRUIDE(SZ:002072)2025-10-30 12: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更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凯瑞德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及董事基本义务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 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 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