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凯瑞德(00207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KAIRUIDEKAIRUIDE(SZ:002072)2025-10-30 12:00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明确 董事会秘书职责,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 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公司董事或者其它高级管 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兼任董事 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必须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有关信息及时、合 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 (一)应当由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