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000555)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DCITSDCITS(SZ:000555)2025-10-30 12:02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以及《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职责权限及整体要求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 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承担如下职责: (一)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 控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决定; (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