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圣阳股份(002580)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SACRED SUNSACRED SUN(SZ:002580)2025-10-30 12:02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 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解 任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程序 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外,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