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00247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立讯精 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立讯精密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