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000628)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及时性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以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前款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 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 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 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