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00263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提高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 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及 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