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国纪(0026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GDMGDM(SZ:002636)2025-10-30 13:07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或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