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000600) -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河 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 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 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 涉及独立董事辞任的,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职之日起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