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600039) - 四川路桥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版)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强化公 司内部控制能力,促进公司合规运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 引》《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风控与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主持会议并签发会议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