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宇医疗(68862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