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宇医疗(6886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1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各专 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 专业意见, 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的事项具有审查和决策权。除法定由董事 会行使的职权外, 对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可通过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依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 对股东 会负责。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 其中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