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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宇医疗(68862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 理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 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