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000750) -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李备战、周文平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 络投票细则》")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公 司临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