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三圣(002742) -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或"公司")已经不能清偿 到期债务,且根据资产评估和债权申报核查情况,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如果 三圣股份进行破产清算,现有资产在清偿各类债权后已无剩余财产向出资人分配,出 资人权益为 0。为挽救三圣股份,避免其破产清算,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做出努力, 共同分担实现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将对三圣股份出资人的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组的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整计划涉及出 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出资人组由截至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三圣股份股东组成,上述股东在 2025 年 11 月 7 日 后至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前由于交易或非交易原因导致 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的,重整计划草案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效力及于其股票的 受让方及/或承继方。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内容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