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00065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GREEGREE(SZ:000651)2025-10-30 14:4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1/2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主任委员在 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充分考虑董事 会的人员构成、专业结构等因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