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000651) - 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章 外汇衍生品业务管理原则 第三条 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所 有外汇衍生品业务均以规避风险、套期保值为目的。 第四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为基础,不得 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仅与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风险控制严 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交易。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 外汇衍生品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 生品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内部控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珠海格 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 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各项外汇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