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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权力,以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一条 为明确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职责权限,规范总经理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 则。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 一名,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其中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六条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或提出解聘建议,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