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301059)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与 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 利率风险的各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 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子公司进行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审 批同意,公司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业务。公司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 统一管理。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行为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国际贸易中的汇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