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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 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