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三江(3010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