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法律、法规允许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其他权益性投资。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证券投资和期货、衍生品交易业务等财务性投资行为根据《公司 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所属 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 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制度监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指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