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 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董事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安 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三条规定的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章程》 中所界定的人员为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