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 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