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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002870)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SENSSUNSENSSUN(SZ:002870)2025-11-03 10:15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86-21-3886 2288*1018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第 365 号 致: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香山衡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或"公司")的聘请,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会议"或"本 次会议"),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