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石股份(301158)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667 号 致: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在山东省德州市天衢新区晶华南大道 1518 号公司五楼会 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以及《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德州联合石油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