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自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