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 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2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关联方在公司股东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表决; (四)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六)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需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定义见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