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HON-FlexHON-Flex(SZ:300657)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三人以前,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 规定的职权。 第十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由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范围为选举产生, 其中,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占多数。 2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 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