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30065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HON-FlexHON-Flex(SZ:300657)2025-11-03 12:4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 年 十一 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其中必须有一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条 为强化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总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弘信电 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