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603099) -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长白山") 委托,担任长白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现 场见证,对相关文件、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关 于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 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