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创资讯(30129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称"《香港上 市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则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1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