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威股份(30053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授予日)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 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