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301004) -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上 海 兰 迪 律 师 事 务 所 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益 股份"或"公司",证券代码为301004)的委托,为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于2024年09月30日出具了《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草案法律意见书》")、于 2024年11月08日出具了《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 ...